佛光学务处

:::

    114学年第2学期佛光大学学士班繁星推荐入学学生优秀奖学金开始申请(仅适用于111、112学年度入学学生,申请时间115年3月1日至10日)

    依据:「佛光大学佛光大学学士班繁星推荐入学学生优秀奖学金试行要点」办理。
    壹、适用对象
    入学第一学期有领取本试行要点第四点第一项第一款及第二款奖助学金者,自第二学期起,若学期成绩达该班前百分之二十(小数点采无条件进制),则每学期得续领本奖助学金;因成绩未达标准而中断者,可于成绩达到标准之次一学期,重新申请。获奖学生若转入本校其他学系,当学期奖助学金之资格认定则以转出学系之排名为准。

    贰、奖助学金发给金额
    一、三科成绩和,达该三科均标的级分和,发给奖助学金2万元。
    二、三科成绩和,达该三科后标的级分和,发给奖助学金1万元。

    ※当学期获奖学生需于该学期服务学习20小时。

    叁、申请缴交文件
    一、申请表。
    二、奖学金申请确认单(申请网址https://eportal.fgu.edu.tw/portal/index.php)操作步骤(请参附件):校园e化整合系统>>奖助学金作业>>系统自动产出系统奖学金申请确认单。
    三、成绩证明。
    四、银行帐户存折影本(银行存折影本请缴交至出纳组,若入学时已缴交,则无需再检附)。
    肆、办理程序
    (1)先线上申请。
    (2)将奖助学金申请确认单(自申请系统打印),与申请表及成绩证明送至学务处生活辅导组205室杨小姐(分机11217)。
    伍、收件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3月1日至3月10日止。
       二、地点:云起楼-生辅组(205室)。
    陆、问题询问
    请迳洽生活辅导组(云起楼205)杨小姐(分机11217),线上申请作业截止日期至115年3月10日止,务请惠予掌握时效,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