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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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公教遗族 2.现役军人子女 3.原住民学生 4.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
5.身心障碍学生 6.低收入户学生 7.中低收入户学生 8.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孙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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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同一户两名(含)以上就读(含已毕业于本校者),第二名起即享有本优惠 10.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参加佛光会会员满五年以上且未中断者 11.策略联盟学校教职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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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期限:
1.自115年6月15日(一)至115年7月2日(四)
2.敬请有申请资格的同学于期限内办理,逾期恕无法接受补办。
2.敬请有申请资格的同学于期限内办理,逾期恕无法接受补办。
三、申请路径:学校首页 > 单一签入系统 > 行政资源 > 减免申请:
1.打印纸本申请书并签名、户籍誊本(不可省略记事)、相关佐证资料,上传至Google表单。
2.线上缴交网址:
◇学士班:https://forms.gle/hwwr4Spa3btrQuHh7
◇硕士班:https://forms.gle/VXfzgUjQSmLYbCvS9
2.线上缴交网址:
◇学士班:https://forms.gle/hwwr4Spa3btrQuHh7
◇硕士班:https://forms.gle/VXfzgUjQSmLYbCvS9
四、更新缴费单:
1.请于115年7月27日后,至「合作金库学费代收网」下载并打印减免后之缴费单。
2.「合作金库学费代收网」网址:(https://ars.tcb-bank.com.tw/student/page/nsb1_1_600.aspx)
※请确认缴费单显示教育部减免之金额,金额正确再进行缴款或申办就学贷款。
※请于115年9月11日(五)前完成缴费。
2.「合作金库学费代收网」网址:(https://ars.tcb-bank.com.tw/student/page/nsb1_1_600.aspx)
※请确认缴费单显示教育部减免之金额,金额正确再进行缴款或申办就学贷款。
※请于115年9月11日(五)前完成缴费。
五、注意事项:
1.缴交文件(申请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需在有效期限内。
2.户籍誊本不可省略记事。
3.申请身心障碍类(本人、子女)学杂费减免,应计列人口之家庭年所得,未超过220万元再提出申请(可至国税局申请家庭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此清单请自行申请确认,无需缴交)。未婚者请填写「父亲」、「母亲」、「手册持有人」;已婚者请填写「配偶」、「手册持有人」。
4.请确认E-mail信箱及联络电话无误。需要填写关系人资料者,请核对其身分证字号无误。
5.具学杂费减免资格同学,务必依申请时限办妥学杂费减免后,再以减免后之缴费单缴费或申请就学贷款,切勿先行缴费。
6.在同一学期已享受就学减免费用者,如有复学或转学等情形,不得重复申请。
7.学杂费减免均以法定修业年限为限(身障生除外)。
8.本办法未尽事宜则依据教育部最新学杂费减免规定办理。
9.学生若符合申请资格,每学期皆需办理。
10.同时符合下列性质减免,请同学择一申请:
2.户籍誊本不可省略记事。
3.申请身心障碍类(本人、子女)学杂费减免,应计列人口之家庭年所得,未超过220万元再提出申请(可至国税局申请家庭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此清单请自行申请确认,无需缴交)。未婚者请填写「父亲」、「母亲」、「手册持有人」;已婚者请填写「配偶」、「手册持有人」。
4.请确认E-mail信箱及联络电话无误。需要填写关系人资料者,请核对其身分证字号无误。
5.具学杂费减免资格同学,务必依申请时限办妥学杂费减免后,再以减免后之缴费单缴费或申请就学贷款,切勿先行缴费。
6.在同一学期已享受就学减免费用者,如有复学或转学等情形,不得重复申请。
7.学杂费减免均以法定修业年限为限(身障生除外)。
8.本办法未尽事宜则依据教育部最新学杂费减免规定办理。
9.学生若符合申请资格,每学期皆需办理。
10.同时符合下列性质减免,请同学择一申请:
(1)各类学杂费减免。
(2)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之助学金。
(3)其他部会提供就学费优待或减免。此项目非向本校申请,请洽所属单位。例如:
(2)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之助学金。
(3)其他部会提供就学费优待或减免。此项目非向本校申请,请洽所属单位。例如:
| △人事行政总处公教人员子女教育补助费 | △新北市劳工局劳工子女就学费用补助 |
| △法务部被害人子女 | △行政院退辅会荣民子女就学补助 |
| △受刑人子女就学补助 | △农委会农渔民子女就学奖助学金 |
| △台北市劳动局 | △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单亲培力计画学费、学杂费及学分费补助 |
六、Line群组与联络人:
若申请上有任何问题欢迎致电询问生辅组杨小姐,也欢迎加入至LINE群组,才不会遗漏重要资讯。https://line.me/ti/g/KjA5Vzqw-_

学杂费减免承办人:杨小姐 03-9871000#11217
E-mail:hmyang@mail.fgu.edu.tw
七、减免身分别、减免标准与应缴交文件
| 身分 | 减免标准 | 应缴交文件 | 备注 |
| 1.军公教遗族 |
卹内全公费:学杂费全免。 卹内半公费:学杂费减免50%。 卹满:依教育部公告之定额减免。 |
1.线上系统申请表(申请人需签名)。 2.经身分认定后迳自办理。 |
如遗族父母为现职军公教人员,须缴未领子女教育补助费之证明。 经教育部核定通过者,可减免学杂费至毕业。 延长给卹者,须再提供相关资料报部备查。 |
| 2.现役军人子女 | 学费减免30%(学士班减免将自动带入17500元) |
1.线上系统申请表(申请人需签名)。 2.户籍誊本(三个月内,含记事)或新式户口名簿(含记事)。 3.家长在职服务相关证明文件。 |
以开学日计三个月内请领在职证明。 |
| 3.原住民族学生 | 依教育部公告之定额减免 |
1.线上系统申请表(申请人需签名)。 2.户籍誊本(三个月内,含记事)或新式户口名簿(含记事)。 |
身分有异动者须主动通知生辅组。 |
| 4.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 极重度或重度:学杂费全免 中度:学杂费减免70% 轻度:学杂费减免40%(学士班减免金额若低于17500将会自动带入17500元) |
1.线上系统申请表(申请人需签名)。 2.户籍誊本(三个月内,含记事)或新式户口名簿(含记事)。 3.父或母或配偶之身心障碍证明正反面照片。 |
身心障碍人士之子女就读研究所在职专班者,不予减免。 身分有异动者须主动通知生辅组。 |
| 5.身心障碍学生 | 极重度或重度:学杂费全免 中度:学杂费减免70% 轻度:学杂费减免40%(学士班减免金额若低于17500将会自动带入17500元) |
1.线上系统申请表(申请人需签名)。 2.户籍誊本(三个月内,含记事)或新式户口名簿(含记事)。 3.本人之身心障碍证明正反面图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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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低收入户学生 | 学杂费全免 |
1.线上系统申请表(申请人需签名)。 2.户籍誊本(三个月内,含记事)或新式户口名簿(含记事)。 3.有效期限内之低收入户证明。 |
身分有异动者须主动通知生辅组。 |
| 7.中低收入户学生 | 学杂费减免60% |
1.线上系统申请表(申请人需签名)。 2.户籍誊本(三个月内,含记事)或新式户口名簿(含记事)。 3.有效期限内之中低收入户证明。 |
身分有异动者须主动通知生辅组。 |
| 8.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孙子女 | 学杂费减免60% |
1.线上系统申请表(申请人需签名)。 2.户籍誊本(三个月内,含记事)或新式户口名簿(含记事)。 3.乡镇市区公所开具之115年度核定公文或证明文件(须记载学生之姓名、身分证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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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同一户两名(含)以上就读本校 | 学杂费减免10% |
1.线上系统申请表(申请人需签名)。 2.户籍誊本(三个月内,含记事)或新式户口名簿(含记事)。 3.第一、二名子女之学生证正反面影本或第一名子女之毕业证书影本。 |
同一户两名(含)以上就读本校(含已毕业于本校者),第二名起即享有本优惠。 身分有异动者须主动通知生辅组。 |
| 10.佛光会会员 | 学杂费减免10% |
1.线上系统申请表(申请人需签名)。 2.户籍誊本(三个月内,含记事)或新式户口名簿(含记事)。 3.会员证正反面影本。 |
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参加佛光会会员满五年以上且未中断者。 身分有异动者须主动通知生辅组。 |
| 11.策略联盟学校教职员工 | 学杂费减免10% |
1.线上系统申请表(申请人需签名)。 2.户籍誊本(三个月内,含记事)或新式户口名簿(含记事)。 3.家长在职服务相关证明文件。 |
以开学日计三个月内请领在职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