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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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修正「南投县多元脱贫服务-补助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购置学习设备计画」第四点及第七点,并自即日起生效(本案申请至114年11月25日前)

  • 2025-11-14
  • 生活辅导组
一、旨揭计画为补助本县列册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一户一人为限),户内辅导人口有就读高中职以上之在学学生(含年度国中、高中职应届毕业学生),得提出申请,以满足学业所需,让数码学习购置设备不再是负担,减轻经济弱势家庭之经济压力,先予叙明。
二、符合本案资格者请于114年11月25日前,填妥申请表及检附应备文件,以邮寄(邮戳日期为凭)、亲送或线上方式提出申请,倘有疑问请洽本局社会救助科刘雅岑社工员(专线:049-2244468)。
三、检送修正「南投县多元脱贫服务-补助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购置学习设备计画」、「南投县多元脱贫服务-补助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购置学习设备计画第四点及第七点修正总说明」、「南投县多元脱贫服务-补助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购置学习设备计画第四点及第七点修正对照表」、「114年度南投县多元脱贫服务-补助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购置学习设备计画简章」及宣传DM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