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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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公告财团法人中华开发工业银行文教基金会第13届「薪传100×课辅100」奖助学金身  申请事宜,如欲申请,请于109年5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文件迳寄该单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 2020-03-19
中华开发文教基金会109年「薪传100 × 课辅100」奖助学金相关讯息
(一)金额:5万元,适用对象:硕二至大一、低收或家境清寒、本届课辅服务期间为108年9月至109年8月底止(大四生限未来课辅期间仍在学,已甄选上研究所者,须附录取证明)、106-2学期及107-1学期学业平均及操行均达80分(一年级以107-1学期成绩为准)。馀请详阅附档1~2或该基金会官网 http://www.cdibf.org/show/show2.htm
(二)应检附文件:系所或教授推荐信、申请书(黏贴2吋相片1张)、课辅计画书(约600~1000字)、106-2学期及107-1学期成绩单(一年级检附107-1学期成绩单)、同意于1年内服务100小时志工承诺书(详Q&A)、学生证及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各乙份(A4规格)、清寒证明文件(低收、中低收、……村里长清寒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