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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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公告「114年儒鸿教育基会奖助学」(本案学生迳自申请,申请期限3/1至3/31止)

  • 2025-01-18
  • 生活辅导组

一、申请资格:
(一)在标准修业年限内(延毕不可申请),学/硕可申请。
(二)英文能测验达定标准以上之证明。
(三)操80。
(四)学校学业成绩平均分数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之四内。
二、应缴交资料:
(一)分证正反扫描档。
(二)在学证明扫描档 。
(三)存折封扫描档。
(四)学业成绩证明与操成绩正本扫描档。
(五)英语能检定测验成绩证明书正本扫描档。
(六)特殊境遇家庭证明。
(七)其他以证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变故之相关文件。
(八)中/低收入证明 。
三、旨揭奖助学相关资料(网址:https://www.eclat.com.tw/zh-tw/foundation)

三、申请日期:114年3月1日起114年3月31日
四、申请方式:线上申请

详细资讯请见下面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