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日期:115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二、依据「教育部学产基金补助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办理工读服务实施要点」(下简称工读要点,附件1)办理。
三、旨案请各校依限提出申请,并请规划时注意下列事项:
(一)工读服务时间:
1、依工读要点第5点规定,利用假期组队办理工读服务,实际工读期间二周至六周,惟不得与学校实习期间重叠。2、每日工读时间以八小时为限,不包括起程及赋归时间,亦不包含休息时间、活动前准备及活动后检讨。
3、倘工读以协助体育运动训练者,每日训练以3小时为限,其馀时间须安排非训练之其他工读服务项目。
(二)工读队数及人数:
1、依工读要点第3点规定,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方式办理,每校最多申请2队为限,每队10人至20人,其中弱势学生人数比率应逾50%,且比率愈高者将优先补助。
2、受服务人数应达服务人数2倍以上。
3、申请2队者,工读服务学生名单不可重复。
(三)补助经费编列(说明表详附件2):
1、本案全额补助。
2、为保证学生工读期间安全,各校请为参加工读学生投保意外险,编列保险费。
3、工读费、讲座钟点费、指导费及保险费项目限专款专用,倘有结馀应缴回,不得流用。
4、劳工保险、全民健康保险及劳工退休金补助经费限作为学校投保学生使用(不得发给学生个人),该3项经费得互相匀支。
5、杂支得匀支保险费、劳工保险、全民健康保险及劳工退休金等4项费用。
6、非属本部补助项目者,请学校自筹。
四、工读内容勿涉医疗行为,倘非属工读性质如志工服务等,不予补助,工读相关规范请遵守劳动基准法相关规定;另部分学校经查有获补助体育运动类之工读计画,带队教师要求学生将工读费纳入校队经费致衍生争议一节,请各校务必避免类此情事,说明如下:
(一)本计画补助工读费系学生个人提供劳务换取所得薪酬,目的系为协助弱势学生生活补贴或累积学习经验,且依法受劳动基准法保障;另体育类工读计画依规定每日训练以3小时为限,其馀时间仍须安排非训练之其他工读服务项目,并非全时进行校队训练。
(二)爰将学生工读费纳入个别校队经费,除与本计画补助目的不符,亦恐违反劳动法规,为杜类此争议,倘经查获将不予补助或追回补助款,并列入尔后审核补助之重要参考,必要时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申请方式采网络线上申请,请将申请表及活动企划书(范本请详附件3)等相关档案填妥后上传至网站,送件时于申请表及活动企划书载明工读服务人数,后续倘获补助再缴交带队老师与工读服务学生名册。系统上传截止时间为115年3月31日下午5时止,申请资料不齐全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请务必掌握时效。
六、受核定补助学校如为地方政府辖管学校,应以教育局(处)为受款单位,并请该地方政府教育局(处)统一掣据办理请款作业,核结程序亦由该教育局(处)汇整后再行报部,以符权责;如受核定补助学校为本部辖管学校,由本部办理个别拨付作业,核结程序亦由各校报部办理。
七、115年度工读服务活动最新资讯及申请所需文件、填写范例,请迳至本部全球资讯网-便民服务-学产基金资源区-奖助学金专区-工读服务计画项下参阅。如有疑问,请洽专案办公室施博元先生,联络电话:037-992216分机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