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资格:凡设籍该市满6个月以上,在国内公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就读学生,得申请本奖学金。但已享有师资培育校院、军警校院、特殊教育学校之全额学杂费补助、就读各类进修学分班或第3年起之硕、博士班研究所学生及延毕生不得申请:
(一)学业或智育成绩总平均在80分及体育成绩70分以上(身心障碍学生体育成绩60分以上)。
(二)大专院校以上学生如无选修体育者,或高中职学校依教育主管机关规定免开体育课者,得免附体育成绩,请于体育成绩字段勾选「体育免修、未修或已修毕」。
(三)若学校成绩单为等第或GPA者,须提供由学校出具之换算表并换算为原始分数,务必上传该换算表,以利该局查验。
(四)前1学期(1年级)或前1学年(其他年级)有记过以上处分者,不得申请。 -
奖助员额与奖金:共三百三十五名,扣除低收入户、身心障碍人数后,依申请人就读公私立学校比例分配发给名额,每名新台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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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
(一)成绩证明文件(应包含学校、学生姓名、学年学期、各科成绩及总成绩等重要资讯,且需加盖学校关防或经学校认定核章,如学校注册组核章)。
(二)邮局存折封面影本(申请人个人存折,提供同户籍直系亲属者亦可)。
(三)低收入户证明及学生本人身心障碍证明(无则免附)。 -
申请方式:本奖学金仅开放网络申请(以其他方式申请者,不予受理),请至新北市高中以上学生奖学金申请网: https://award.ntp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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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限:自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4月1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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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前务必详阅附件,以免影响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