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This is an image
:::
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中山学术文化基金会「中山青年论文奖助学金」(本案学生迳自申请,截止日12/15)

  • 2025-11-07
  • 生活辅导组
一、宗旨
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中山学术文化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为鼓励各大学院校博、硕士生研究孙中山先生思想,特依据本会捐助章程第二条订定本要点。
二、办法
奖助金额:博士生每年新台币2万元整,至多补助四年。
硕士生每年新台币2万元整,至多补助两年。
奖助名额:每年以奖助博士二至四名、硕士六至八名为原则,实际名额依年度申请人数及评选结果为准。
申请资格:
(一)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之国民。
(二)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学院校之在学博、硕士生,其学位论文内容与孙中山先生相关并提出论文大网,研究范畴包含中山先生思想、政策、史事等。
申请文件:
(一)纸本申请书乙份
(二)指导教授推荐函乙份
(三)学位论文大纲纸本六份
(四)身分证正反面影本乙份
以上纸本请以挂号邮寄本会,并将申请书子档级学位论文大纲PDF档以电子邮件传送本会信箱。
申请时间:每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
审理方式:
(一)由本会遴聘孙学研究相关之学者专家审查。
(二)每年于本会中山学术着作奖赠奖典礼公开年度奖助报告。
三、权利及义务
(一)得奖者须保证其论文内容未有抄袭、改作、侵权等违反学术伦理或着作权相关法规之情事。如有上述情事,得奖者需自行负起相关法律责任,并应立即返还已领取之奖助学金。
(二)凡博/硕士研究生第二年起欲继续申请本奖助学金,应同时检附指导教授审核通过之论文架构进度以供本会参酌。
(三)得奖助学金之论文完成或正式出版时,应注明以下字样:「本着作获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中山学术文化基金会中山青年论文奖助学金」,并赠与本会乙份。
(四)经本会核定奖助之论文着作,本会得与作者协议,于双方同意之前提下,编辑或选录论文之部份内容于期刊及其他形式之媒体或研讨活动中公开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