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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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财团法人崇友文教基金会「崇友实业奖学金」(本案迳自申请,截止至3/20,中午12点)

  • 2026-03-08
  • 生活辅导组

主    旨:

为培植家庭经济弱势且有发展潜力之电机、机械、建筑、土木营造、电子、光电、资讯工程优秀学子,财团法人崇友文教基金会特设立「崇友实业奖学金」,检附相关申请办法、申请表与宣传海报电子档。

说    明:

一、 崇友实业秉持关怀社会与培育人才之精神,期望培植具发展潜力但经济条件不利之学生,减轻就学负担、勇敢追梦,并鼓励其未来投身专业、贡献社会特设立「崇友实业奖学金」。

二、 本奖学金提供公私立大专校院电机、机械、建筑、土木营造、电子、光电、资讯工程相关科系在校生每名每学期新台币50,000元整,每学期录取40名学生,本会保留最终额度决定权。惠请 贵校相关学系协助公布宣传,并推荐合适学生参加。

三、 申请期限至115年3月20日(星期五)中午十二点截止,申请办法及资格请参阅附件及本会官网https://www.gfc.org.tw/project-news/2735。

四、 如有任何疑问,请迳洽联络人:黄钰雯专员,电话(02)2381-3345分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