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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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财团法人正德社会福利慈善基金会115年度「春季奖学金」(本案迳自申请,截止至3/13)

  • 2026-03-10
  • 生活辅导组

一、申请时间:115年03月02日至115年03月13日止。

二、申请资格:
(1)就读有设立正德分院之各县市高中、大专院校及研究所,具有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家境清寒及持有身心障碍手册之日间部学生(不含进修部学生及延修生)。
(2)申请学制为研究所、大专、高中。
(3)个人累计服务时数达10小时者(8小时慈善义工公益服务+2小时读书会),方可符合奖学金领取资格。
(4)申请学生需于已排定之日期至本会所安排地点,担任学生义工;已排定之时间,请勿任意变更,避免影响行政作业。

三、奖励方式:研究所11,000元、大专9,000元。

四、申办方式:cthka888@gmail.com寄送基金会信箱。

※详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