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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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财团法人绿产业发展教育基金会-第十二届中等以上学校急难救助暨优秀学生奖学金(本案学生迳自申请,截止日115/1/9)

  • 2025-12-29
  • 生活辅导组

(公益教育法人)财团法人绿产业发展教育基金会

第十二届中等以上学校急难救助暨优秀学生奖学金办法


一、本会秉持筑桥铺路、急难扶助、功成不居、不自矜善、不揭人短之精神。奖励优秀之特殊、身心障碍家庭学子奋学向上,并洒下绿色环保的种子,特订定奖学金发给办法。除身障者或罹患疾病者外,申请学生需展现未来手心向下,写下未来毕业后参与志愿服务或辛辛学子之规划,每学期录取名额,视本会财源及各界捐款情况决定。

二、为保护特殊家庭学子身份,获奖者不在网络上公布姓名,将以 e-mail 个别通知获奖者。符合资格但已向各级政府申请并已领取奖学金者排除,以将社会资源作最有效运用,本会将商请县市政府等相关单位协助排除,是以已申报过之学生可以相同文件向本会申请。

(一)急难救助、低收入户或身心障碍学子均以发放每名每学年 12,000 元(每学期6,000 元),退学或毕业取消资格。

(二)奖学金录取之评定,排除本办法第二点学生后(已向政府机关领取例如「○○县(市)中等以上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分配名额之申请人申请书说明用途之正确与否,并辅以学业成绩为录取标准。直至额满为止,若仍无法评定,由审核讨论评定之。未能排入本学期名额者,于下次列为优先发放对象,尽量以每位符合资格认真特殊家庭学生皆可获得奖励为目标。

(三)除身障者或患有疾病者等不可抗力因素外,领奖人务必出席参加奖学金颁发典礼,如发现家长代为申请,奖金纳为家用将取消原获奖资格,由其他优秀申请者替补。

三、申请资格:

(一)在国内任一大学、研究所、独立院校、专科学校及高中(职)校之学生(不含夜校、补校、实习生、外籍生、在职进修、空中大学)。

(二)为实际帮助特殊家庭学生,取消学业成绩设限,但为鼓励学生上进,改由学生需于申请时说明奖学金使用规划,及如何规划精进学业,且承诺未来毕业后,可以投入多少时间,参与本会绿色或环保相关志工训练及志工工作。

(三)高中(职)、五专、大学〈含二专、二技、四技〉一年级新生得以高中三年级成绩申请,大专毕业当学期成绩(四年级第二学期)不得申请。

(四)在学之本国籍 25 岁以下学生。

(五)专科学校五专制,一、二、三年级学生属高中组,四、五年级学生属大专组。

(六)符合第一阶段奖学金领取资格者,须本人参加奖学金颁奖典礼(地点于宜兰县政府,无法以他人代参加),若不克参加者将取消领取资格(本会未提供交通费)。

四、申请方式(电子传送或纸本):

(一)本奖学金尽量采用 e-mail 方式申请。

(二)申请奖学金区间为一学年度(上下学期),总奖学金为 12,000 元整,获取资格者将以 e-mail 通知。

(三)申请同学请将资料 e-mail 到 sws9899933@qmtw.us(如有不实将取消资格,并通知学校),申请日期截至 115 年 01 月 09 日为准。

(四)请将申请表资料等于申请时,一并以彩色整页扫瞄(或照相)存成 JPG 或 PDF 档(需能清楚办识)上传至 e-mail 申请附档中(如有造假需负法律责任),请确认您的 e-mail 帐号有效。

1.户口名簿(含地址页)或户籍誊本或个人身份证影本(可辨识户籍地址)。

2.在校期间成绩证明及学生证正反面影本。

3.至本会 FB 粉丝专页(https://www.facebook.com/gir.edu/),选择一篇文章按讚并

留言,后将上述完成情形截图、整理,连同 FB 帐号名一并提供。

4.亲笔撰写申请理由说明:包含奖学金使用规划、如何规划精进学业,且承诺未来毕业后,可以投入多少时间,参与本会绿色或环保相关志工训练及志工工作,并简单叙述自己对于绿色环保亲身实践的感想。

5.低收入户证明正本(村里长出具之清寒证明视同无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准函影本、申请人残障手册或其他社福单位证明(如家扶基金会)。

6.急难救助认定基准(1)家庭已无足资办理基本葬埋之存款或收入。(2)家庭已无足资维持基本生计之存款或收入。(3)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无法维持基本生计。访视小组即会进行实地访视,以资助学生学业及生活所需为主。

7.亲签本会个资告知事项。

(五)如上开附件资料无法以 JPG 档或 PDF 档以 e-mail 上传者(无扫描或照像工具),可改以附件资料(并加盖申请人印章或本人签名)挂号寄至 260 宜兰市文化路 79-1号 2 楼之 3「财团法人绿产业发展教育基金会」收(信封上请注明奖学金申请及申请人姓名),逾期(以邮戳为凭)、资料不符或不全者取消资格。

(六)有关本会奖学金分为上、下学期两阶段,第一阶段最终获奖名单最晚将于 115年 1 月底前公布,第二阶段名单则于 115 年 8 月底通知,第二阶段获奖同学届时请提供相关志工服务时数至少 20 小时证明,志工服务时间限自第一阶段录取通知后至 115 年 7 月底时间为准,志工服务定义为不支薪、公益义工或家人重病证明造成家庭因素需协助,志工不包含学校内的任何服务时数,详细志工服务可寻相关志工平台,亦或先经由本会认同,本会将保有最后解释权。

(七)如有申请奖学金相关问题等,可洽本会奖学金 e-mail:sws9899933@qmtw.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