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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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转知财团法人台湾儿童暨家庭扶助基金会114学年度第二学期「韧世代」奖助学金(本案请同学迳自申请,截止至3/15)

  • 2026-01-22
  • 生活辅导组
财团法人台湾儿童暨家庭扶助基金会
114学年度第二学期「韧世代」奖助学金申请办法

一、奖助学金获奖金额
()高中职、五专组:一学期一万元整。
()大学组:一学期二万元整。
()硕士组:一学期二万元整。



二、申请资格与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七项,使得申请本奖助学金:
()年龄:具有中华民国身分且未满25岁者。
()学历:就读经教育部认可之公私立高中职、五专、大学、硕士之学生,不含军警校、大学、空中大学及研究所在职专班、公费生。
()学业成绩:114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75分以上(75)
()非家扶基金会经济扶助对象。
()家庭收入:
1.115年非政府列册之低收入户。
2.113年度家庭总所得未超过120万,且家庭总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万元以下。
()家庭特殊状况:
1.家庭中主要生计责任者死亡、罹患重伤病、失业、入狱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于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变故,致家庭生活陷于困境,求学困难。
()韧世代精神:
1.申请人积极参与公益服务、学术技能检定或才艺竞赛等,并能出示相关证明者。
2.申请人有特殊身心症状,但仍积极求学,并能出示相关证明者。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备妥相关申请文件,即日起至115313(),以邮戳为凭,逾期概不受理,请邮寄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请参阅第三页),。请清楚填写正确之联系方式,以利后续通知。



四、申请文件
()「韧世代奖助学金申请表」正本一份;可电脑打字,申请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自传」正本一份,至少500字;可电脑打字,申请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教师推荐函」正本一份,由本学期就读之学校老师推荐;可电脑打字,推荐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114学年度第一学期成绩单正本一份,成绩单须盖有学校印鑑证明。
()申请人近六个月内「全户户籍誊本」正本一份(记事请勿省略)
()请申请人至国税局申请113年度全户「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证明、全户「全国财产税总归户财产清单」证明正本各一份。
()114学年度第二学期学校「注册缴费收据」影本一份或校方开立之「在学证明」正本一份。
()家庭特殊状况证明文件:
若家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者,请检附公私立医院之诊断证明正本;诊断证明须盖有医院名称大印章及医师印章。
()韧世代精神之佐证资料:
参与志愿服务、学术技能检定或才艺竞赛、个人特殊事蹟等相关证明资料影本。


详细请详阅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