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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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3学年度第2学期云林县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奖学金(本案生辅组协助申请,申请日期截止日3/26)

  • 2025-02-18
  • 生活辅导组
  • 申请资格:
    (一)凡设籍该县6个月以上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家境清寒。
    (二)学业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及体育成绩70分以上(无体育成绩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设奖学金及非各级学校夜间部、进修部、推广进修班、建教班、在职专班、空中大学等学生。
  • 奖学金名额:学生100名,每名3,000元。
  • 申请文件:
    (一)本奖学金申请书(线上填写)。
    (二)前一学期成绩证明。
    (三)低收入户证明或由导师出具清寒证明书(两者择一)。
  • 校内申请期限:即日起至114年3月26日止。

  • 申请方式:本案仅开放网络申请,请欲申请学生至系统申请(https://eservice.yunlin.gov.tw/),请及早完成线上申请,俾利学校于期限内完成审查送件。如对操作上有所疑问,请详阅附件操作手册。

  • 申请证明文件如为影本,请加注「与正本相符」及签名。

  • 申请前务必详阅附件,以免影响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