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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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3-2 财团法人鸿海教育基金会-2025鸿海科技奖(本案学生迳自申请,申请日期4/27止)

  • 2025-03-04
  • 生活辅导组
  • 申请资格:
    (一)中华民国国民(持有身分证或护照)。
    (二)就读国内外大专校院硕士班、博士班且从收件开始日(民国114年3月17日)至收件截止日(民国114年4月27日)为止,并无在企业内任职之研究生。
    (三)申请投件项目需为以电动车、机器人、数码健康医疗等为主题而于电池、电机、电控、AI、半导体、新世代通讯、低轨卫星、资安、量子计算等领域,所作之研究及成果。
    (四)需提交于民国113年1月1日至民国114年4月27日(科技奖收件截止日)之间,被接受之(印出或有接受函)于相关学术期刊、会议论文发表的学术论文。
    (五)提供学术期刊及会议论文之申请者,须为除指导教授以外之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若同时有其他作者以同篇论文提出申请,得同时得奖,且得奖奖励金均分。
    (六)若曾申请过「鸿海科技奖」者,不可用同一篇论文申请,且请须于申请表检附之前所申请投件之论文。若投件之论文之前已被其他作者申请提交,则亦不可提出。
  • 奖助名额与额度:15名,每名新台币贰拾伍万元研究奖励金。

  • 申请方式:申请人须至线上表单填写申请资讯并上传申请书档案:
    (一)报名表单: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qWBY_rRILDIdpBE3-JdC-C_O5K4mgMMxcXDsxNUEOw9O3Bw/closedform
    (二)注意事项:
        1.书面资料:申请人请将除两封专家学者推荐信函以外之各申请资料依上述顺序,合并为单一PDF档(15MB以下),未依照此格式者或资料显示不清无法辨识者,将丧失甄选资格,恕不另行通知。申请书面资料请至鸿海科技奖官方网站下载。
        2.影片资料(录制影音清晰的档案即可,均转为mp4 格式):请将影音档上传至申请者个人之云端空间并于申请表中提供下载连结(上传前请务必确认可完整顺利播放及提供权限,若评审观看影片过程中未能顺利播放或开启连结以致影响评比,恕不另行通知),并请保留影片连结至民国114年6月30日为止。
        3.书面资料及影片档案名称,统一命名为「鸿海科技奖_学号_姓名」。

  • 申请文件:
    (一)申请书。
    (二)提交已被接受的学术论文及两页以内的研究目的、动机及重要性……等说明。
    (三)履历。
    (四)两位专家学者推荐名单暨推荐函。
    (五)申请者于硕博士班期间是否曾经或正在接受其他单位奖学金、研究经费或同性质补助说明书。
    (六)申请者是否担任有给职之专职工作、兼职工作、实习(含留职停薪)说明书。
    (七)相关经验及获奖证明(无则免附)。
    (八)之前申请投件之论文(无则免附)。
    (九)在学证明正本(须由学校开立之在学证明)。
    (十)身分证正反面影本或护照影本。
    (十一)申请者注意事项及个人资料同意书。
    (十二)授权同意书。
    (十三)报名资料属实切结书。
    (十四)受补助者资讯公开声明书。

  • 申请期限:114年3月17日起至114年4月27日止。

  • 参考网站:https://www.foxconnfoundation.org/plan/technology_award

  • 申请前务必详阅附件,以免影响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