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资格:
(一)设籍该县六个月以上 。
(二)现为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 、(不含研究所、 进修学士班、夜间部补习校 、空中大学)在学之清寒优秀生,未享有公费待遇或请领政府机关核发之奖学金。
(三)大学校院及专科学校(含五年制专科学校四、五年级):学期学业成绩总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当学期未有旷课及记过纪录者。 - 奖学金名额:二十三名,每名新台币五千元。
- 申请文件:
(一)申请书一份。
(二)前一学期成绩证明书一份 。
(三)奖惩及出缺勤纪录。
(四)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影本 一份 。低或中低收入户者, 应检附低或中低收入户证明书。 - 校内申请期限:即日起至115年3月2日止。
- 校内申请方式:于115年3月2日前,填妥申请书并备齐证件缴交至生辅组云起楼205室。
- 申请证明文件如为影本,请加注「与正本相符」及签名。
- 申请前务必详阅附件,以免影响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