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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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4-2金门县「金门县政府奖学金」(本案迳自申请,截止至3/15)

  • 2026-03-08
  • 生活辅导组

一、依金门县政府奖学金申请规定办理。
二、申请方式:

(一)本奖学金仅开放网络申请(以其他方式申请者,不予受理 )请至金门县政府交通图书券暨就学津贴及奖学金整合系统网站提出申请:

1、https://cas.kinmen.gov.tw/EducationStudent/#/pages/login 网页注册后登入申请。

2、开放网络申请日期为本115年3月1日起至3月15日止。

3、可透过加入官方LINE(搜寻"金门县政府交通图书券暨 就学津贴及奖学金"或搜寻LINE ID "@725ejuze")点选" 我要申请"进入上述网页。

三、申请后请主动上网查看审核情形以免影响自身权益,经复 核 后,录取名单公告于本府教育处网站,并可透过奖学金 申请 网页查询自身是否录取,不另行通知。
四、奖学金相关讯息可至金门县政府教育处网站查询,如有相 关 疑问可洽本府教育处国教科李小姐(电话:082 325630# 62481)。
五、检附「金门县政府奖学金申请规定」供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