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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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4-2 国立台湾艺术大学「廖有章先生奖学金」(本案迳自申请,截止至5/31。急难救助不限时间。)

  • 2026-03-24
  • 生活辅导组

为延续廖有章先生泽被学子善行,本校特别针对各大专院校清寒、急难救助、艺术表现优异、参与国际与两岸交流学生,进行奖助与协助。

【申请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止。
*急难救助为随时开放,每两个月审查一次。
 

【申请对象】
急难救助、艺术表现优异、国际与两岸交流|各大专院校在学学生

【申请方式】
◆请先点击下方「申请资料」连结阅读〈申请流程及教学〉,确认申请流程。
◆申请采线上表单填写与寄送纸本文件申请,纸本资料请依格式填具后掷寄本校,并注明:申请「廖有章先生奖学金 – ΟΟ 项目」

 

【申请相关资料】
◇申请资料:https://reurl.cc/M3EDqv
◇线上表单:https://reurl.cc/r01b0x

 

【收件及联络窗口】
收件单位|国立台湾艺术大学有章艺术博物馆
地址|新北市220板桥区大观路一段59号。
电话|(02)2272-2181分机2454,联络人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