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公告辦理「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事宜」申請事宜。
依 據: 依據『佛光大學免費住宿學生生活服務學習實施要點』辦理。
公告事 項:
一、 申請資格:低收入戶學生。
二、 申請者均住宿四人房,生活服務學習時數每學期40小時,未完成規定時數者,未來一年將不再具有免費住宿之優待資格。
三、 如因違反住宿規定而被退宿者,不得訴求其免費住宿之權利。
四、 申請名額:5名。
五、 申請方式:於110年2月22日至2月26日請列印申請表後,親自繳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雲起樓205室)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