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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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2024-02-02
    • 生活輔導組
    一、 申請資格:
    (1)凡設籍台南市6個月以上
    (2)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並符合下列規定者
    (3)學業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
    (4)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份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二、獎學金發放金額與名額
    大專校院及專科學校,每名新台幣5000元共120名。

    三、申請時間
    113年3月1日至113年3月28日止(由生輔組協助申請)

    四、繳交文件
    (1)申請書一份
    (2)前一學期證明書一份
    (3)獎懲紀錄
    (4)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一份
    (5)區公所開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或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宗和所得稅各類資料清單
    (6)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詳細資訊請見下面連結和附件。
    若有問題,請逕洽學務處生輔組雲起樓117室
    (或電03-9871000轉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