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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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台日文化經濟協會杜萬全日本碩士獎學金(本案逕自申請,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

  • 2023-07-27
  • 游亞欣(留職停薪)
一、報名資格
1.中華民國國籍,國內大專院校畢業,年齡30歲以下。
2.已取得日本公私立學校(科系以有關台日文化經濟領域為主)入學許可者。
3.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4.身心健康不妨礙大學研究之課程者。

二、報名時間、方式
1.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止。
2.方式:填妥申請書並檢送相關文件親送或掛號寄至本會申請(以郵戳為憑),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63號9樓之一「台日文化經濟協會 獎學金申請專案 收」。
3.申請表暨具結書填寫不全或應繳相關件獲本會通知補件仍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文件亦不退回。
4.受理報名後合格者將以E-mail回覆。
5.報名或申請內容有填寫不實、或未遵從申請簡章辦理者,不予錄取。

三、檢送資料
以下資料檢送一式四份。(正本一份裝訂、影本三份以活夾裝訂)
1.申請資料繳件檢核表
2.獎學金申請表(請親自簽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履歷表、自傳
5.最終學歷全學年成績證明(校方發行正本一份,其餘影本)
6.日本公私立學校入學許可證明文件影本
7.受獎人守則具結書(請親自簽名)
8.留日研究計畫(請參考格式)
9.師長推薦函一封(請師長彌封後寄至本會)
10.其他(非必要繳件,若具曾參加相關競賽獲獎證明、低中收入戶、清寒證明等,可併檢送參考)

詳細資訊請見下面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