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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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慈光山人文獎 112年度大專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本案學生逕自申請,申請日期9/1-9/30)

  • 2023-07-17
  • 游亞欣(留職停薪)
一、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及研究所肄業學生(不含大一新生、在職專班),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八十分以上或無違規記過紀錄,依規定提出一篇文章者。
清寒學生需檢具低收入戶證明,學業成績得降低五分。

二、大學組每名壹萬元,研究所組每名壹萬貳仟元。名額依文章成績及有關資料決定。

三、文章內容事項:
(一)文章題目: 各組別區分以111學年度學籍為準。
(1)大學組:聖開老和尚著作(A)佛說自愛經白話獎、(B)佛說孝子經白話講,二書任擇一,書寫二千五百字以上讀後心得一篇。閱讀書籍請至慈光山資訊網「http://www.zgs.org.tw」下載。
(2)研究所組:八千字以上專題論文,題目「以八正道為題,述論佛教的出世解脫之道」。

四、申請文件:
(1)申請表一份。
(2)完成112學年度上學期註冊手續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一份。
(3)111學年度上、下二學期成績單、操行成績或獎懲紀錄證明本一份。
(4)閱讀心得或指定論文之文章列印二份。
(5)申請清寒類者,請附戶籍謄本和低收入戶證明。

五、申請手續:
(1)申請表格請向慈光人乘寺各分支道場領取或至慈光山資訊網「http://www.zgs.org.tw」下載,並請親自簽章。
(2)申請文件請寄「55541 南投縣魚池鄉東池村東興巷 24-8 號,財團法人慈光山佛教基金會」,信封請註明「申請大專獎學金」,連絡電話:049-2896352、2896025。
(3)不論錄取與否,所有申請文件均不退件。

詳細資訊請見下面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