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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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

  • 2022-09-05
  • 羅采倫
一、本校未獲指定學校獎學金名額,本校學生僅能申請下列未指定學校獎學金:
(一)彭清貴暨呂蜜老師清寒弱勢學生獎學金:高中職以上成績優良學生,優先順序為清寒、單親、身心障礙
(二)林進興、林蔡阿富紀念獎學金:管理學院,學業成績優異者
(三)林惡水、林顏蝦紀念獎學金:管理學院,學業成績優異者
(四)蕭兆楷先生暨劉靜妹女士伉儷紀念獎學金:清寒、身心障礙、單親且學業成績優異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學生
(五)張紹昌先生、張美琳女士獎學金:1.清寒或身障或單親之高中職以上之在校生及應屆畢業生,以在校生為優先。2.清寒、身障及單親三者兼具者優先考量,兼具前述其二者則以具備清寒者為優先
(六)張清源先生獎學金:清寒、身障、單親之大學以上學生,同時具3項條件者優先錄取。
(七)陳鶴聲先生獎學金:大學校院,學業成績優異者
(八)聯合獎學金【大專校院生】:身心障礙或清寒,學業成績優異者。
二、欲申請獎助學金之同學,請備齊申請資料並於111年10月7日(五)交至生輔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