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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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

  • 2022-09-08
  • 羅采倫
一、申請獎學金種類:
(一)軍榮眷子女獎學金:

    1.研究生:

      家長為現役志願役軍人或具榮民身份之子女(含榮遺眷子女)。

    2.大學生及專科生:

      凡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或階級

      上校(含)以上支領退休俸者,且未任 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上述單位,而依規

      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    

 (二)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三)低收入戶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低收入戶卡(名冊)證明之學生。

二、本案截止日為111年10月24日(一)。請同學於期限內將文件送至生輔組(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