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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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112-1學期就學貸款辦理時程

佛光大學112學年度上學期就學貸款申請事宜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
二、資格&利息負擔:
 1.A類:家庭年所得總額114萬元,自撥款日起至畢業或離校一年止政府負擔全額利息。
   B類:家庭年所得總額114-120萬元自撥款日起至畢業或離校一年內止申貸人及政府各

        負擔一半利息。
   C類:家庭年所得總額120萬元以上者不符合貸款資格,若有兄弟姊妹二人在高中職以

        上在學者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自撥款日起申貸人負擔全額利息。
 2.享有全部公費生或已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貸款者,不得申請就學貸款。但辦理學雜費減免或已請領政府助學金之學生,得扣除學雜費減免或政府助學金後之差額申請就學貸款
 3.家庭年所得總額計算範圍:審查前一年所得,即112學年貸款審查111年度家庭所得
三、貸款項目金額:以下列各項為範圍
1.學雜費:其金額為該學期實際繳納者。
2.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其金額為該學期實際繳納者。
3.書籍費:每生每學期新台幣三千元。
4.住宿費:其金額為該校住宿舍費,校外住宿學生申貸之住宿費,以本校住校宿舍費最高($10,750)為基準(住宿保證金不得申請學貸)。
5.學生團體保險費:其金額為該學期實際繳納者。
6.海外研修費:每生每年以新台幣四十四萬元以上限。
7.生活費:低收入戶學生每生每學期以新台幣四萬元為上限;中低收入戶學生,每生每學期以新台幣二萬元為上限。
四、銀行申請方式

1.台灣銀行臨櫃申請、對保112年08月01日(二)至112年08月31日(四)截止
  申請流程(含攜帶物品)請見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申請流程:         
   https://reurl.cc/YeAeAa
2.台灣銀行線上申貸: 112年08月01日(二)至112年08月31日(四)截止
  (1)線上申貸資格:
     1-1本校舊生,前一學期已申請過者,且為同一學程 (本教育階段已簽署額度借據
         且完成撥貸乙次以上)。
     1-2不適用線上申貸者:
  1. 首辦、研究生、轉學生、延修生、進修學士
  2. 辦理生活費、海外研修費者。
  (2) 步驟
     1-1先至https://reurl.cc/jD4xbL登錄,08月09日前將開通第一批台銀線上申貸權
         限,之後登記的同學,3個工作天後系統權限可開通完成(登記至112年8月28日
         止)。
     1-2 112年08月09日(三)至112年08月31日(五) 進行線上對保。
五、學校註冊(二聯單(即學校存執聯)繳回學校)截止日期:
(1)就貸二聯單經銀行簽章對保完成後於112/09/7前寄達(請使用掛號、保留單據,並於信封上註明"生活輔導組 學貸二聯單"或親送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雲起樓205室)。
(2)學務處於繳回截止日即彙整辦理初審及陳送教育部復審作業,逾期繳(寄)回恕難受理
※特別提醒二聯單未繳回者,視同放棄申請就學貸款,請至出納組逕行繳費,請申請者掌握時限。
※交換生必需於出境前辦妥銀行對保手續,若銀行申請日期前出境,請先與學校承辦人連絡,個案協調銀行辦理。

六、教育部復核資格結果預定公告日期:112年11月中。
對於復審結果有疑義者,請於公告日起5日內(不含假日)持國稅局所開立之前一年(111)全家綜合所得清單(冊)申請複查,合格者由台灣銀行撥款予學校,不合格者補繳註冊費,始算完成註冊程序。
七、本項規定事宜如教育部或台灣銀行規定有變更,另行公告修正。
八、相關問題請洽: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林小姐、電話:03-9871000轉11211、傳真03-9874802、E-mail:yiling@gm.fgu.edu.tw、地址:宜蘭縣礁溪鄉林美村林尾路160號(雲起樓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