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资格:凡设籍新竹市6个月以上,于国内各大专院校、高中职(含进修部)在学之清寒优秀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且未享有公费及政府其他奖助学金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请:
(一)各项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而无不及格科目,无惩处纪录(销过者视为无纪录)。高中、大学、硕士班含学业成绩、操行成绩二项。
(二)家境清寒者,由学校校长、训导主任(学务主任)及导师审定之,并在申请表上认定核章,或检附里长证明书。 - 奖学金名额:
(一)大专院校(含五专四、五年级)每学期奖励15名,每名4,000元。
(二)硕士班每学期奖励5名,每名10,000元。 - 申请文件:
(一)申请书。
(二)全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影本。
(三)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或里长证明书。
(四)前学期奖惩及出缺勤纪录。
(五)前学期成绩明单。 -
校内申请期限:即日起至114年3月2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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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申请方式:于114年3月21日前,填妥申请书并备齐证件缴交至云起楼校安中心(117室)游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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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证明文件如为影本,请加注「与正本相符」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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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前务必详阅附件,以免影响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