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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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年度第2学期劳动部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

  • 2024-02-26
  • 生活辅导组
奖助学金名称 112年年度第2学期劳动部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
申请日期 113/2/16-113/3/15
申请方式 自行送件申请 V 于申请日前送至生辅组
申请对象 V 学士班 V 硕士班 V 博士班
申请资格
  • 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至申请截止日止(113年3月15日),失业期间达1个月以上(即113年2月15日以前失业),并经核付就业保险法之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者。
  • 或为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于申请截止日(113年3月15日)已就业,但在前一年内(即112年3月15日至113年3月14日)经核付就业保险法之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且前一年内(即112年3月15日至113年3月14日)就业期间未超过3个月者,仍可提出申请。
  • 除上述条件之一外,申请人及其配偶111年度综合所得总额须在新台币(下同)148万元以下,申请人子女须就读高中职或大专校院,且申请人于113年3月15日以前,未请领劳保老年给付,且未参加政府机关促进就业性质相关措施(方案)。
申请方式 详细资讯请见连结和附件。
缴交文件 可自113年2月16日起至3月15日止于劳动部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线上申请系统(https://uwes.mol.gov.tw/login)下载申请书,打印后以挂号邮寄至指定地点或利用线上申请系统以自然人凭证于线上提出申请。另纸本申请书亦可自2月16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各分署就业中心(就业服务台)及劳保局各办事处索取。相关事项可拨打劳动部免付费谘询专线「1955」洽询。
若有问题,请迳洽云起楼117室
(或电03-9871000转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