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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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学年度学生宿舍申请暨电脑抽籤作业说明

    • 2018-03-13
    • RulingDigital
     
    依据:佛光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一、申请资格:107学年度(含)以前入学之学生,且106学年度扣点数未达25点者。
    二、申请期限:4月11日(三)至4月27日(五),逾期不予受理。(4月30日至5月4日学习活动周)
    三、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请于申请时间内至学生住宿系统提出申请(http://fguapp03.fgu.edu.tw:8081/fgudorm/)一般学生请检附三个月内的户籍誊本,缴交至学务处生辅组205室予宿舍管理人员,且当面完成初步审查无误后,正式受理收件。(为避免丧失个人权益,请符合资格者务必备妥资料,若因检附资料不齐、资料填写错误,经审核单位通知(含)2日内,仍未补件,将视为设籍宜兰县市)。
    (二)下列身分学生请另检附以下相关证明:
    1.行动不便或患有特殊疾病(领有身心障碍手册或公立医院证明)
    2.低、中低收入户或家境清寒(具有乡镇公所以上证明)
    3.原着民身分(户籍誊本)
    4.外籍学生(居留证或护照影本)
    (三)传真(03-9874802)或挂号邮件者(依4月27日以前邮戳日期为凭),并请主动与宿舍管理人员联系,确认缴交资料是否齐全,避免因资料不齐,而丧失申请资格。
    四、抽籤作业及公告:
    (一)5月7日(星期一)中午1240时假云起楼102室办理公开抽籤。
    (二)5月7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于学校网页公告抽籤结果(抽籤序号仅为尔后床位安排之优先级,并非已具住宿资格)。
    五、补充说明:
    (一)申请抽籤前请详阅佛光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申请后将视为同意遵守管理规章。
    (二)若编排上床位同学于106学年扣满25点,将取消其床位。
    (三)本校学生住宿踊跃,惟床位数量有限,故申请表及抽籤序号并非住宿之保证。此外,云来集、海云馆床位之编排,待新生住宿申请作业底定后(往年为8月底),始得进行分配事宜(预申请之学生于抽籤后开放个人登记)。因此,学务处建议序号比较后面之学生,恐须先期租屋洽询。
    六、本公告若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