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选报名方式:由基金会转知各级单位推荐设籍本国并居住国内之中华民国国民,报名为孝悌楷模之候选人:
二、应备文件:
(一)孝悌楷模推荐表:依基金会格式A4用纸,请条列重要孝悌事蹟分断大意。
(二)推荐书:由推荐人详细说明孝悌事蹟,正楷书写(请尽量检附电子档),请注明撰稿人职称姓名,一经录取并授权基金会刊登于网站。
(三)自述:候选人撰写具体孝悌事蹟,用正楷书写(请尽量检附电子档)一经录取并授权基金会刊登于网站。
(四)户籍文件:户口名簿及身分证影本,孝悌事蹟关系人不同户,仍要添附。
(五)本人两吋半身近照三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有关孝悌事蹟照片若干张(背面注明主题及姓名)
(六)学生需在学证明书或学生证影本
(七)足证明其孝悌事蹟文件影本(无则免)
三、推荐日期:115年8月24日至115年10月23日止(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请各推荐单位详阅办法,要文件齐全。
地址:新北市淡水区北新路184巷35号4楼之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