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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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115-1 中华民国电脑学会 资讯人社会关怀奖学金(本案迳行申请,截止至10/31)

  • 2026-08-20
  • 生活辅导组

一、 本(115)年5月20日教育部台教高(四)字第1150049766号函谅达,旨揭奖学金资料业己刊登于教育部「圆梦助学网」(网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Grants_Content.aspx) 项下的「奖助学金资讯/民间团体奖助学金/115年度资讯人社会关怀奖学金」;奖学金设立宗旨、申请参考案例及审查规则之附录一~五相关文件等,亦请参见奖学金专属网页(网址:https://www.csroc.org.tw/page.jsp?ID=41)。

二、 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各大专校院资讯、统计、公共行政及法律等相关科系(含研究所)之在学学生(提案内容具有资讯管理、资讯政策、资讯应用者)。

三、 奖学金申请人须提出所观察发现的社会议题及其影响性,叙明未来将以何种解决方案及何种执行策略(经费、人力、推动方法),以有效解决或改善该社会议题 (企业内改造议题亦可),且该解决方案构想需具有相当程度之可实践性。

四、 115年为本奖学金第4届活动,提供奖学金名额10名,采阶梯式奖学金(新台币):10/8/6万元各1名及2万元7名,共计10名,另提供潜力奖10-20名,每名3,000元;奖学金申请案件由本奖学金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择优授予。

五、 奖学金申请案请于本(115)9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上网(网址: https://www.csroc.org.tw/itssApply.jsp)填写申请资料(附录1),并上传提案资料(参考格式请见附录2)PDF档及DOCX档(或ODT档)各一份,以及系所教师签名资料(附录3);附录1-3之电子档案均可于奖学金专属网页下载取得(网址:https://www.csroc.org.tw/page.jsp?ID=41)。

六、 随文附上「资讯人社会关怀奖学金」海报,敬请转发周知及张贴于贵校网站或电子布告栏。

七、 如对旨揭奖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中华民国电脑学会询问(电话:0953-52170,或电子邮件:itss@csroc.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