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

112学年度第1学期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方案


一、申请资格: 本学期办理就学贷款之大一新生,于112年6月20日时本人或配偶已怀孕。

二、申请应提供之资料:
       (1) 申请书(如附件)
       (2) 国民健康署编印之孕妇健康手册,或载怀孕周数及预产日期之诊断证明书。
       (3) 配偶已怀孕者除前项资料外,以下择一提供:户政机关核发之结婚证明书、申请人及配偶之国民身分证正反面(配偶栏有注记)、新式户口名簿、三个月内其他户籍资料证明文件(包括详细记事)等可供证明文件。

三、送件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即日起至11月10日,上午8:30~下午5:30
       (2) 地点: 云起楼205学务处生活辅导组

四、审核结果: 教育部预计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查。

       •  生辅组收到通知后,113年1月起会以mail及电话通知通过学生。
       •  获补助金额后,银行将直接扣抵就学贷款之金额。

    如有疑问,迳洽学务处生辅组 云起楼205室 林小姐(分机11211),或迳洽「疫后就学贷款补助方案」专线服务电话: 教育部专线电话:02-7709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