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This is an image
:::
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第9屆新住民及其子女築夢計畫 (學生逕自申請,12/19止)

  • 2022-10-24
一、申請資格:
1.新住民:現或曾與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或設有戶籍。
2.新住民子女:上述新住民之已設籍子女,且在臺居住及年滿6歳以上者。

二、報名主題類別
報名組別:共5類組別,報名者僅能擇一報名,經報名後,其配偶及直系血親均不得重複報名,重複報名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一)創業與行銷組
   (二)教育學習與藝文組
   (三)多元媒體與數位科技組
   (四)社會公益服務組
   (五)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組
參加對象:5類組別,每組人數至多5人,其中2人必須為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另為擴大計畫執行效益,曾參加本計畫歷屆已獲補助者,不得再報名或列名計畫成員。

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和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