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  新竹市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本案生辅组协助申请,截止至10/21)

  • 2026-09-17
  • 生活辅导组

一、申请资格:设籍该市6个月以上,就读国内大专院校(不含进修部)之清寒优秀学生(学业成绩平均达80分,无不及格科目及惩处纪录),且未享受公费或政府其他奖助学金者。

二、申请期程:自10月11日至31日止,相关资料迳送生辅组办理资审作业。

三、申请文件:(请详阅附件)

(一)申请书

(二)114-2成绩单

(三)户口名簿影本(申请人需加盖私章)

(四)清寒证明(低收、中低收入户证明或里长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