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 屏东县115学年度第1学期「中等以上学校清寒及优秀学生奖学金」(本案生辅组协助申请,截止至10/12)

  • 2026-10-06
  • 生活辅导组

一、申请资格:设籍该县6个月以上,就读国内大专院校(不含进修部)之清寒学生且品学兼优者(学业成绩须全科及格且平均达80分、操行成绩无记过(含)以上纪录)。

二、申请期程:自9月15日至10月15日止,相关资料迳送生辅组办理资审作业。

三、申请文件:

(一)申请书

(二)低收、中低收入户证明或师长证明(需详述家庭现况)

(三)在学证明及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