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設籍該縣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不含進修部)之清寒學生且品學兼優者(學業成績須全科及格且平均達80分、操行成績無記過(含)以上紀錄)。
二、申請期程:自9月15日至10月15日止,相關資料逕送生輔組辦理資審作業。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師長證明(需詳述家庭現況)
(三)在學證明及成績單
一、申請資格:設籍該縣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不含進修部)之清寒學生且品學兼優者(學業成績須全科及格且平均達80分、操行成績無記過(含)以上紀錄)。
二、申請期程:自9月15日至10月15日止,相關資料逕送生輔組辦理資審作業。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師長證明(需詳述家庭現況)
(三)在學證明及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