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 屏東縣115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本案生輔組協助申請,截止至10/12)

  • 2026-10-06
  • 生活輔導組

一、申請資格:設籍該縣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不含進修部)之清寒學生且品學兼優者(學業成績須全科及格且平均達80分、操行成績無記過(含)以上紀錄)。

二、申請期程:自9月15日至10月15日止,相關資料逕送生輔組辦理資審作業。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師長證明(需詳述家庭現況)

(三)在學證明及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