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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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学年度学生宿舍申请暨抽籤作业公告

壹、依据:佛光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贰、公告事项
一、申请资格:112学年度(含)以前入学之学生,且 112 学年度扣点数25 点(不含)以下者。

二、申请期限:4月8日(星期一)中午12时至4月21日(星期日)中午12时。

三、申请等相关作业:
作业项目 时间 地点 内容
申请 4/8(一)
中午12:00

4/21日(日)
中午12:00
学生住宿系统 线上系统申请:请于申请时间内至学生住宿系统提出申请。(https://reurl.cc/OGaWNg),并缴交申请文件(电子缴交或纸本缴交)。
1.电子文件缴交:填写Google表单(https://forms.gle/owA22ecVaXAiUoWm7)需附上申请表、户籍誊本或相关证明文件,完成审查后受理收件。
使用学校帐号(学号@gas.fgu.edu.tw)登入,才能填写。
上传申请单电字档时,请使用打印申请单产出的PDF档。

2.纸本缴交:完成申请填写后,请打印纸本申请表,连同证明文件缴交至本校生活辅导组(云起楼205室)
公告申请名单 4/30(二) 学校官网 以学号方式公告住宿申请名单与类别。
类别疑义申复 5/1(三)

5/3(五)
云起楼205(生辅组) 类别有疑问,学生可提出佐证资料申复。
抽籤 5/8(三) 云起楼102 办理公开电脑抽籤,有录影和直播。
抽籤
公告
5/15(三) 学校官网 以学号公告可选床位名单及候补名单,候补名单学生有床位释放后依序递补。
同住申请 5/23(四)
中午12:00

5/29(三)
 中午12:00
云起楼205(生辅组) 4位学生皆为可选床位名单者,如想住同1间房,可以一起至云起205(生辅组)领取申请单,届时将由承办单位直接安排于同一房(不需自己上系统申请)
选床位 6/3(一)
中午12:00

6/7(五)
中午12:00
学生住宿系统 可选床位名单者至学生住宿系统选择床位。
缴费 6/17(一)

6/21(五)
学校官网-学生专区 学生至学校官网的学生专区打印缴费单缴费;办理就学贷款者需于6/21(星期五)前至云起楼205(生辅组)签切结书,依缴费日期为主,逾期未缴费或没有签切结书者视同放弃床位自动递补给下一位。
递补 6/27(四)起 云起楼205(生辅组)及线上 已申请并有籤号,但未获床位者,承办单位将依籤号序通知递补安排床位。
补申请 6/27(四)起 云起楼205(生辅组)及线上 补申请住宿者,承办单位将提供申请序号,于递补者皆安排完成后,再由承办单位通知依序安排床位。
(一)下列身分学生申请时应准备相关资料(务必备妥资料)
  1. 行动不便或患有特殊疾病,领有公立医院证明或鑑辅委员会发给身心障碍证明之学生。
  2. 具有当年度乡镇公所以上单位开立之低、中低收入证明、特殊境遇家庭(检附证明)或剃度出家之学生。
  3. 具侨生暨外籍身份之学生。
  4. 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学生。
(二)下列以户籍地来认定排序别之学生,需检附户籍誊本(务必备妥资料)
  1. 与直系尊亲属或监护人均设籍金门县、连江县或澎湖县逾一年以上之学生。
  2. 与直系尊亲属或监护人均设籍台中以南地区(含台中、彰化、南投、嘉义、云林、台南、高雄、屏东)及花莲、台东逾二年以上之学生。若有特殊原因,如在申请宿舍前二年内因父母亲工作迁徙至这些地区设籍,提出确切证明者,亦具备此类学生之排序资格。
  3. 与直系尊亲属或监护人均设籍桃、竹、苗地区逾二年以上之学生。若有特殊原因,如在申请宿舍前二年内因父母亲工作迁徙至这些地区设籍。提出确切证明者,亦具备此类学生之排序资格。
  4. 设籍台中以北地区(台北、基隆)及宜蘭偏远地区(含三星、大同、苏澳、南澳)之学生。
  5. 设籍宜蘭县市之学生。
未检附相关证明文件之学生,视同设籍宜蘭县市之学生。
注意:以户籍地排序之学生,请检附三个月内的户籍誊本,并检附于申请表后;为避免损失个人权益,请符合资格者务必备妥资料,若因检附资料不齐、资料填写错误,经审核单位通知后,于4月18日(星期四)前进行纸本补件,逾期视同设籍宜蘭县市之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