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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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學生宿舍申請暨抽籤作業公告

壹、依據:佛光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貳、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112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學生,且 112 學年度扣點數25 點(不含)以下者。

二、申請期限:4月8日(星期一)中午12時至4月21日(星期日)中午12時。

三、申請等相關作業:
作業項目 時間 地點 內容
申請 4/8(一)
中午12:00

4/21日(日)
中午12:00
學生住宿系統 線上系統申請:請於申請時間內至學生住宿系統提出申請。(https://reurl.cc/OGaWNg),並繳交申請文件(電子繳交或紙本繳交)。
1.電子文件繳交:填寫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owA22ecVaXAiUoWm7)需附上申請表、戶籍謄本或相關證明文件,完成審查後受理收件。
使用學校帳號(學號@gas.fgu.edu.tw)登入,才能填寫。
上傳申請單電字檔時,請使用列印申請單產出的PDF檔。

2.紙本繳交:完成申請填寫後,請列印紙本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繳交至本校生活輔導組(雲起樓205室)
公告申請名單 4/30(二) 學校官網 以學號方式公告住宿申請名單與類別。
類別疑義申覆 5/1(三)

5/3(五)
雲起樓205(生輔組) 類別有疑問,學生可提出佐證資料申覆。
抽籤 5/8(三) 雲起樓102 辦理公開電腦抽籤,有錄影和直播。
抽籤
公告
5/15(三) 學校官網 以學號公告可選床位名單及候補名單,候補名單學生有床位釋放後依序遞補。
同住申請 5/23(四)
中午12:00

5/29(三)
 中午12:00
雲起樓205(生輔組) 4位學生皆為可選床位名單者,如想住同1間房,可以一起至雲起205(生輔組)領取申請單,屆時將由承辦單位直接安排於同一房(不需自己上系統申請)
選床位 6/3(一)
中午12:00

6/7(五)
中午12:00
學生住宿系統 可選床位名單者至學生住宿系統選擇床位。
繳費 6/17(一)

6/21(五)
學校官網-學生專區 學生至學校官網的學生專區列印繳費單繳費;辦理就學貸款者需於6/21(星期五)前至雲起樓205(生輔組)簽切結書,依繳費日期為主,逾期未繳費或沒有簽切結書者視同放棄床位自動遞補給下一位。
遞補 6/27(四)起 雲起樓205(生輔組)及線上 已申請並有籤號,但未獲床位者,承辦單位將依籤號序通知遞補安排床位。
補申請 6/27(四)起 雲起樓205(生輔組)及線上 補申請住宿者,承辦單位將提供申請序號,於遞補者皆安排完成後,再由承辦單位通知依序安排床位。
(一)下列身分學生申請時應準備相關資料(務必備妥資料)
  1. 行動不便或患有特殊疾病,領有公立醫院證明或鑑輔委員會發給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
  2. 具有當年度鄉鎮公所以上單位開立之低、中低收入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檢附證明)或剃度出家之學生。
  3. 具僑生暨外籍身份之學生。
  4. 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學生。
(二)下列以戶籍地來認定排序別之學生,需檢附戶籍謄本(務必備妥資料)
  1. 與直系尊親屬或監護人均設籍金門縣、連江縣或澎湖縣逾一年以上之學生。
  2. 與直系尊親屬或監護人均設籍台中以南地區(含台中、彰化、南投、嘉義、雲林、台南、高雄、屏東)及花蓮、台東逾二年以上之學生。若有特殊原因,如在申請宿舍前二年內因父母親工作遷徙至這些地區設籍,提出確切證明者,亦具備此類學生之排序資格。
  3. 與直系尊親屬或監護人均設籍桃、竹、苗地區逾二年以上之學生。若有特殊原因,如在申請宿舍前二年內因父母親工作遷徙至這些地區設籍。提出確切證明者,亦具備此類學生之排序資格。
  4. 設籍台中以北地區(台北、基隆)及宜蘭偏遠地區(含三星、大同、蘇澳、南澳)之學生。
  5. 設籍宜蘭縣市之學生。
未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之學生,視同設籍宜蘭縣市之學生。
注意:以戶籍地排序之學生,請檢附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並檢附於申請表後;為避免損失個人權益,請符合資格者務必備妥資料,若因檢附資料不齊、資料填寫錯誤,經審核單位通知後,於4月18日(星期四)前進行紙本補件,逾期視同設籍宜蘭縣市之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