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宜兰县推展家庭教育奖励办法及110年宜兰县表扬推展家庭教育绩优个人实施计画办理。
二、为全面推展家庭教育,表扬对家庭教育具有贡献之团体及个人,特办理团体奖励及绩优个人征选。凡贵单位具有推展家庭教育事蹟且绩效卓着者,推荐团体请依据「宜兰县推展家庭教育奖励办法」填写相关资料,推荐个人请依据「宜兰县表扬推展家庭教育绩优个人实施计画」填写相关资料。上开资料请于6月30日前填妥并检附证明文件送至本中心汇整,经评选后将择期办理表扬事宜。
三、上开实施要点请至宜兰县家庭教育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档,网址:https://2blog.ilc.edu.tw/26150/。
四、检附「宜兰县推展家庭教育奖励办法」及「宜兰县表扬推展家庭教育绩优个人实施计画」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