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宜蘭縣推展家庭教育獎勵辦法及110年宜蘭縣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全面推展家庭教育,表揚對家庭教育具有貢獻之團體及個人,特辦理團體獎勵及績優個人徵選。凡貴單位具有推展家庭教育事蹟且績效卓著者,推薦團體請依據「宜蘭縣推展家庭教育獎勵辦法」填寫相關資料,推薦個人請依據「宜蘭縣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實施計畫」填寫相關資料。上開資料請於6月30日前填妥並檢附證明文件送至本中心彙整,經評選後將擇期辦理表揚事宜。
三、上開實施要點請至宜蘭縣家庭教育中心網站下載電子檔,網址:https://2blog.ilc.edu.tw/26150/。
四、檢附「宜蘭縣推展家庭教育獎勵辦法」及「宜蘭縣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實施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