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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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学年度佛光大学校歌合唱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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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学年度「佛光大学校歌合唱比赛」比赛规章
  • 活动宗旨:为提升本校学生对学校向心力,并加强学生团队合作与激发凝聚力,同时启发学生音乐性才华创意,特举办「校歌合唱比赛」活动,并推广三好四给的校园精神,让全校熟悉校歌之意义。
  • 活动时间115年1021日(三) 12:20-15:20
  • 活动地点:怀恩馆B1国际会议厅
  • 活动对象:佛光大学全校学生。
  • 组队方式:各系至少推派一组或与同学院学系共同组队参加。
  每队参赛人数下限为15人,参赛人数上限20人(含指挥及伴奏)。
  •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07日()12:00止。
  • 报名连结:https://forms.gle/Yq1A9HcfCN9GUuS86  
  • 报名方式:请完成线上表单填写,送出后才算报名完成。
  • 出场顺序:10月12日()12:30于课外组进行抽籤;如无法亲自到场,可由课外组代为抽籤。
  • 参赛规定:
  • 参赛队伍每队限时8分(包含队呼、创意口号、进退场),前置进场与乐器设置1分钟内,发出声音即计时。
  • 指定曲:佛光大学校歌,须原曲完整演唱,伴奏方式可选择公版伴奏版本或自行以乐器伴奏,歌词不得擅自增加、删改
  • 自选曲:另行选唱歌曲并适时加入三好歌元素,形式不拘。(自选曲不得直接选唱三好歌)
例如:
  1. 不通过(不符合规定)
直接演唱原版《三好歌》:仅单纯翻唱既有指定曲,缺乏二次创作、改编或个人特色,无法展现参赛队伍的音乐创意与编排能力。
  1. 通 过(符合规定)
自选曲串接/改编《三好歌》:将自选歌曲与《三好歌》进行组曲串烧、加入原创词曲或融入不同音乐风格(如爵士、摇滚、民谣等),展现丰富的展演层次。
  • 主办单位提供指定曲校歌公版伴奏,自选曲如需背景音乐请提供无人声音档(限mp3、mp4或wmv档),自选曲音档(如无则免提供)、歌词及歌谱最晚于赛前一周提供承办单位。
  • 为鼓励学生参与,参赛队伍每队可最高补助500~1000元材料费,补助方式为实支实付,请于比赛结束当周内缴交符合本校会计室标准之发票至课外活动组。
  • 重点演出规范:歌词与言语表达限制
为维护表演品质与优质观赏体验,所有参赛与演出节目之歌词及舞台用语均须符合:
禁止事项(不通过)
  • 粗俗与脏话:包含任何语言(国、台、客、英语等)粗口、谐音脏话或侮辱性词汇。
  • 不雅与暗示性字句:涉及性暗示、暴力、血腥、毒品、歧视(性别、种族、宗教)或任何引起不适之露骨字词。
  • 不当言词与口号:曲间串场、引导观众呼应或舞台对白中,严禁出现人身攻击、政治挑衅或违反社会善良风俗之言论。
审查与因应方式
  • 现场违规处理:演出过程若临场出现不当言词,评审团得直接予以扣分、终止演出或取消参赛资格。
  • 评分项目及标准: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配分比
创意表演 1.创意呈现
2.服装道具
40%
团体精神 1.精神力呈现
2.团队默契
3.整体台风
30%
音乐表现 1.音乐(歌曲适合度)
2.演唱(音色、技巧、发音)
3.整齐度
4.宏亮度
30%
扣分 超时,每30秒扣总分一分(以此类推)
  • 奖项:当日公告
奖项 奖励 评比标准
第一名 奖金10,000元、奖状乙纸 总评分最高者
第二名 奖金8,000元、奖状乙纸 总评分第二高者
第三名 奖金5,000元、奖状乙纸 总评分第三高者
全场焦点人气奖 奖金2,000元、奖状乙纸 现场观众投票
最佳舞台风采奖 奖金2,000元、奖状乙纸 创意表演评分最高者
*第一名须于校庆典礼演出,如未如期演出将撤回奖项并回收奖金。
如有两系同分者,交由评审决议后选出名次。
  • 当日报到及比赛注意事项:
  • 报到时间:11:30-12:10,参赛队伍若未在报到时间前抵达比赛地点,一律视为弃权。
  • 请负责人收齐参赛人员之学生证,至报到处点名报到,参赛队伍则依工作人员指引至座位区,并勿随意离场。
  • 上场顺序:1号台上演出、2号台边等待、3号场外检录、4号场内等待(以此类推)。
  • 如自行准备音档者,比赛开始前请派代表至舞台旁音控台确认音档。
  • 参赛队伍演出中,不得随意进入场。
  • 演唱结束,各队伍务必留同学代表于会场内,等待名次公告。
  • 主办方得保有修改、新增及删除办法、暂停、终止活动细节之权利。一切更动将以课外活动组网站公告为主,修改后将不个别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