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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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金門縣政府112學年度第2學期獎學金

  • 2024-02-07
  • 生活輔導組
獎助學金名稱 苗栗縣政府112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 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3月15日止
申請方式 V 自行送件申請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申請對象 V 學士班 V 碩士班 V 博士班
申請方式
  • 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至金門縣政府交通圖書券暨就學津貼及獎學金整合系統網站提出申請:
    1. https://cas.kinmen.gov.tw/EducationStudent/#/pages/login網頁註冊後登入申請。
    2. 開放網路申請日期為本113年3月1日起至3月15日止。
    3. 可透過加入官方LINE(搜尋"金門縣政府交通圖書券暨就學津貼及獎學金"或搜尋LINE ID "@725ejuze")點選"我要申請"進入上述網頁。
  • 申請後請主動上網查看審核情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經複核後,錄取名單公告於該縣教育處網站,並可透過獎學金申請網頁查詢自身是否錄取,不另行通知。
獎學金相關訊息可至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查詢,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該府教育處國教科李盈小姐(電話:082-325630# 62481)。
繳交文件 申請書與各獎學金之檢附文件。
詳細資訊請見連結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