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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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113年「寶佳大學生獎學金」

  • 2024-03-06
  • 生活輔導組
獎助學金名稱 113年「寶佳大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 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113年4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申請方式 自行送件申請 V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申請對象 V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申請資格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惠孫子女
  • 前一學期曾獲「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之補助。
申請方式 詳細獎學金辦法、獎學金申請表格及說明等,請詳見網站。
網址:http://www.hkh-edu.com
繳交文件
  • 申請表。
  • 申請資格證明文件。
  • 在學證明。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總平均須達百分制分數75分以上)
  • 在校期間無記過處分之證明
詳細資訊請見連結與附件。
若有問題,請逕洽雲起樓117室
(或電03-9871000轉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