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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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1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本案生輔組協辦,截止至10/2)

    • 2026-08-26
    • 生活輔導組

    一、申請資格:
    (一)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所稱大專校院係指研究所碩士班、大學、四技、二技、五專(後二年)、二專等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大學進修學校)、空中專校(專科進修學校)及軍警學校(軍警學校自費生,經提出在學證明或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證明為自費生者得納入助學費範圍。
    (三)大專校院各類在職專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學分班、公費生、延畢學生、學士後各學系學生不納入助學範圍。

     二、申請期間

    115/09/10~115/10/2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由學校彙總後連同下列文件寄至該基金會。
    (二)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
    (三)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庭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四)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五)在學證明乙份。
    (六)印領清冊。
    (七)切結書。

    四、申請方式

    (一)由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寄至該基金會申請(免備文)。
    (二)地址:(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2314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5樓
    五、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2-8912-7636)

    六、其他相關資訊請洽詢「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