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This is an image
:::
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115年 財團法人褒忠亭義民中學財團「大學院校客家信仰文化研究生獎學金」(本案限研究生逕自申請)

  • 2026-04-20
  • 生活輔導組
一、申請資格:
(一)台灣各大學校院研究所之研究生。
(二)論文主題為研究義民爺信仰及客家傳統文化。

二、獎助金額:最高新臺幣20萬元,分2期核發,個案研究最多2年,該財團法人審查小組審核通過後核發一半獎學金,期中報告經財團法人審查通過後發給另一半獎學金。

三、名額:每名獎助學金金額範圍: 200,000~ 200,000元 預計總名額: 未定

四、申請期限:115/04/14~115/12/31

五、申請說明:
(一)申請文件:
          1.指導教授之推薦書及經指導教授核可之論文計畫書。
          2.研究生在學之學生證影本。

(二)申請方式:
          1.申請文件電子檔傳至該財團法人電子信箱(ym.mm@msa.hinet.net)
          2.申請文件紙本寄至財團法人褒忠亭義民中學財團(303新竹縣新埔鎮義民路三段3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