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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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115-1 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辦理2026年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本案生輔組協辦,截止至10/4)

  • 2026-09-07
  • 生活輔導組
一、 依據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15年8月25日建大教字第115023函辦理。
二、 申請資格:詳見實施辦法第2條。
三、 申請期限:申請時間為即日起至115年10月19日止受理申請。
四、 申請方式:
(一) )經由貴校初審合格後,應於115年10月19日前造冊並審核 用印後將紙本申請資料(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 寄本府(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教育處學特科潘佳玟收,信封外請加註「申請115建大獎學金」)。
(二) 請依照本文附件之實施辦法規定及申請書等相關書表填 寫。並將附檔-造冊格式(檔名:OO 學校-115彰化建大獎學金)統一填寫後將彙整表電子檔上傳(網址:https://forms.gle/Du9wGCnkevtskQLj9)。
(三) 申請本獎學金所送各項書表,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 還。
(四) 本案請確實轉知貴校導師、學生家長,以達本案助學之目 的。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至基金會網站查詢及下載(網 址:http://www.kenda.org.tw)或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蕭小姐,電話:04-8345171分機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