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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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115-1 建大文教基金會2026年優秀自強獎學金(本案生輔組協助申請,截止至10/8)

  • 2026-09-10
  • 生活輔導組

一、依據財團法人建大文教基金會115年8月25日建大教字第115024號函辦理。

二、相關作業規定、表件格式及檢附證件請依本文附件實施辦法、申請書等內容辦理;所送資料不論合格與否均不退件,格式不符、逾期、未經核章、證件不符,視同資料不符,均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申請2026年優秀自強獎學金,表件如下:

(一)申請表。

(二)學生證影本(正反面,須蓋本學期註冊章,無註冊章則請學校出具在學證明)。

(三)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請載明分數並由學校加蓋證明章)。

(四)6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1份(請勿附戶口名簿)。

(五)清寒證明(2擇1)。

1、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2、未達中低收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由學校證明推薦。

(六)由文光國小代為審查申請資格,並將合格申請資料彙整成冊、建立電子檔,偕同基金會辦理審查事宜。

四、錄取名單之公布及奬學金之發放由該基金會負責辦理。

五、相關申請書及學校推薦函可自該會網站下載https://kenda.org.tw/elementor-9777/。

六、本案聯繫窗口文光國小徐國峰主任,聯絡電話:0952-829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