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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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噶瑪蘭文教基金會(本案生輔組協助申請,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月6日止)

  • 2023-09-10
  • 游亞欣
一、申請資格:
本國籍學生皆可推薦申請

(一)成績標準: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成績80分以上。
(二)德行成績:無曠課紀錄及記過處分者,且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或服務學習等有特殊表現或具體事蹟者(如獎狀、證書等)得出具學校蓋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二、證明文件:
(一)申請表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鄉鎮公所開立)或申請學生、法定監護人財產查詢清單。*以稅捐機關所開立證明為準。
(四)前學期學業成績單影本(須學校蓋章),如為大學、四技一年級或二技一年級學生,請提供高三或專科最後一年級之成績單。
(五)師長推薦函、學生個人自傳。
(六)日常生活綜合表現之證明文件(影本須學校蓋章)。
(七)具備特殊才藝及文化創意貢獻者請附具體事蹟說明及比賽或競技之新聞報導、圖片、獎狀、證書等。
(八)本學期註冊費用單據影本(請學校蓋章)。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月6日止。本案由生輔組協助申請,請備妥申請資料後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獎助學金承辦人員,逾時不候,謝謝


詳細資訊請見下面網址及附件。

若有問題,請逕洽學務處生活輔導組205室
(或電03-9871000轉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