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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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公告「114年儒鴻教育基會獎助學」(本案學生逕自申請,申請期限3/1至3/31止)

  • 2025-01-18
  • 生活輔導組

一、申請資格:
(一)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延畢不可申請),學/碩可申請。
(二)英文能測驗達定標準以上之證明。
(三)操80。
(四)學校學業成績平均分數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之四內。
二、應繳交資料:
(一)分證正反掃描檔。
(二)在學證明掃描檔 。
(三)存摺封掃描檔。
(四)學業成績證明與操成績正本掃描檔。
(五)英語能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書正本掃描檔。
(六)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七)其他以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變故之相關文件。
(八)中/低收入證明 。
三、旨揭獎助學相關資料(網址:https://www.eclat.com.tw/zh-tw/foundation)

三、申請日期:114年3月1日起114年3月31日
四、申請方式:線上申請

詳細資訊請見下面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