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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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公告】教育部弱勢助學金審查結果公告

  • 2022-11-18
重要訊息!!

公告有申請助學金學生審查結果 (請見下面附件)

一、同學如對財政資訊中心所查核的年收入級別、利息、土地不動 產等級距的結果有疑慮者,請於111年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5點前檢附佐證資料至雲起樓205室學務處生輔組辦理申復申請作業。
二、申覆需檢附學生本人及法定監護人財稅證明文件做為佐證,同學可至各地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所申請(非戶籍地也可以辦理),佐證資料如下:
(一)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二)全國財產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三、未於上列規定期限提出疑慮者,視同財政部所查核之家庭年收入、利息、土地不動產等級距查核結果無誤,逾期不得要求級距更改。
四、承辦人:
生輔組林小姐,校內分機1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