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含進修部)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符合以下條件,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請:
(一)各項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高中、大學、碩士班含學業成績、操行成績二項。
(二)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 獎學金名額:
(一)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每學期獎勵15名,每名4,000元。
(二)碩士班每學期獎勵5名,每名10,000元。 -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全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里長證明書。
(四)前學期獎懲及出缺勤紀錄。
(五)前學期成績明單。 -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3月2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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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方式:於114年3月21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雲起樓校安中心(117室)游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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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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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