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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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113-2 高雄市左營啟明堂樂善會-114年大專在學學生獎助學金(本案學生逕自申請,申請日期3/31止)

  • 2025-03-10
  • 生活輔導組
  •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於高雄市左營、鼓山及楠梓等三區之大專院校學生,具正式學籍,且未享公費者。
    (二)受理對象包括:各公、私立大學、二技、四技、二專、五專四至五年級學生(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推廣教育在專班、研究所學生)。
    (三)學期成績(113學年度上學期):公立學校學業平均75分(含)以上,私立學校學業平均8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無操行分數者請摘錄老師評語)。申請人數超過錄取名額時,以智育平均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四)領有政府或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 獎助名額與額度:共40名,每名新臺幣5,000元。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一戶以1名為原則,惟符合申請資格子女在4名(含)以上者,得增加1名。

  • 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親送至高雄市左營啟明堂樂善會,或掛號郵寄至:813高雄市左營區蓮潭路36號 高雄市左營啟明堂樂善會(信封註明:申請獎助學金)。

  • 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1份(請至左營啟明堂索取或至啟明堂官網下載)。
    (二)113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證明。
    (三)11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1份(正本,或蓋有學校印章之正本影印,或向學校申請之成績證明)。成績單一律不退回。
    (四)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五)政府或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以其他證明(如:里長清寒證明、殘障證明等)代替者,恕不受理申請。

  • 參考網站:http://www.zycmt.org.tw/

  • 申請期限: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